新余新闻新余市防治大气污染八项措施作
9月2日,新余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重点淘汰国家明确规定的钢铁、水泥等八项措施作为防治重点。
具体为:要求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通过环评、能评审查的项目,相关部门不得审批,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贷款支持及供电、供水等;要求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顿燃煤小锅炉;开展扬尘综合整治;用管理系统,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严格实施城市规划。(来源: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
如何订阅: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yushizx.com/xystc/2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