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新闻我市在市直部分中学试行学区制

为了充分利用优质校的品牌优势带动其他学校的发展,努力缩小校际间办学差距,缓解热门学校的“大班额”“大校额”“择校热”的现象,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城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同意在市直部分中学试行学区制办学工作。

从年秋季起,以市一中、市二中、市四中、市六中为试点学校。市一中与市二中组建新余一中学区;市四中与市六中组建新余四中学区。市一中、市四中为学区内的主体校,市二中、市六中为学区内的成员校。

(一)学区内做到“三共享”,即共享学校品牌,共享名优师资,共享教学资源。一是共享学校品牌。市二中增挂市一中魁星阁校区的牌子;市六中增挂市四中毓秀校区的牌子。二是共享名优师资。学区内初中学段的省特级教师、省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统筹分配。试点期间向成员校倾斜。三是共享教学资源。通过开展联合教研,借助信息化手段等,实现学区内课程资源、教学教研成果共享。

(二)学区内做到“两交流”,即管理干部交流,教学人员交流。

一是管理干部交流。市一中校长兼任市一中魁星阁校区(市二中)的校长;市四中校长兼任市四中毓秀校区(市六中)校长。市一中、市四中校长分别担任市一中魁星阁校区(市二中)、市四中毓秀校区(市六中)的法人,对成员校的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安全、经费、财产、人事等工作负责。成员校党建工作和工青妇工作在主体校的领导下统一开展。市一中、市四中各选派一名副校长分别担任市一中魁星阁校区(市二中)、市四中毓秀校区(市六中)的执行校长,全权代表校长主持成员校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学区内两校处室和年级组各层面互派若干名管理人员交流。

二是教学人员交流。建立学区内初中教师交流制度。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在岗在编教师均列入交流对象,每次交流期限不少于3学年。3学年后,可回原校工作,教师编制、身份不变。

年秋季起,在初一起始年级开始实行学区内教师交流。部分学科教师可按教学和学科要求从初二、初三年级开始交流。参加交流的教师比例及学科构成等由学区视实际需求确定。确保成员校每个初中教学班50%以上的教师来自主体校。成员校安排等额教师到主体校任教,保证主体校与成员校教师进出量平衡。交流教师采取个人自愿申请、随机抽取等方式产生。(新余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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