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余市明确禁止养殖区域进一步推进畜
《关于新余市明确禁止养殖区域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为市人大常委会年立法计划项目,现已进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阶段。为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决定(草案)》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对《决定(草案)》提出具体意见,也可就《决定(草案)》的修改提出其他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年10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新余市农业局姜春发
联系 年月日起施行
稿源:新余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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