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三味套餐撑起未成年人成长的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李伟廖琴谢洁群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近年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通过成立未检办案组和法治副校长团队、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形成家庭教育、跟踪帮教、普法引导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体系,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江西省巾帼文明岗”“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套餐一:固定“标准餐”,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生态圈”
“你们这里有未成年人进入吗?”“你们核实了人员的身份信息吗?”今年以来,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部分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现场核实身份信息、查看劳动合同、询问负责人等方式,重点检查了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是否存在非法雇佣、违规接待未成年人,是否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等情况。同时,结合典型案例现场说法,向经营者详细讲解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增强合法经营意识。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禁止使用童工、非法招用未成年工专项检查,4家未成年人用工单位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民心工程’。我们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难点堵点问题,凝聚多方合力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洋说道。
套餐二:充实“营养餐”,撑起未成年人成长“暖阳伞”
前不久,该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向其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并邀请专业社工老师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实现家、检、社的良性互动。这是他们挽救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
“愿阳光照在未成年人的脸上,温暖留在他们的心中。”这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的心声。一直以来,他们努力让法律的威严与温情并举,播撒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道路上的那一缕缕阳光。
检徽有形,大爱无边。近年来,该院积极贯彻少捕慎诉理念,做优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设定个性化帮教条件、严格监督考察、探索异地帮教和互联网+帮教等方式,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对52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联合公安、教体、民政、卫健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体系的意见》,建立强制报告联席机制;会同团委、民政等部门建立心理咨询师、社工参与办案机制,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和被害人的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疏导和亲职教育,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机制,用司法的温度努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套餐三:推出“自助餐”,烹制未成年人成长“营养餐”
“同学们,假如遇到校园欺凌时,你们应该怎么做?”这是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兼女童保护讲师吕兵香在良山镇第二小学讲授法治公开课时的开篇话。
课堂上,吕兵香用生动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循序渐进地从认识我们的身体、什么是性侵害、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及遇到性侵害时应该怎么做等方面,为孩子们讲授防范不法性侵害的相关知识。特别是问答环节,讲台上下频频互动,课堂氛围轻松热烈,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在寓教于乐中不断得到增强。
检察工作是一项法理情兼容的事业。一直以来,该院坚持开展校园普法活动,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等涉未成年人重点内容,采取检察官说法、案例宣讲等形式,精准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真正让法律走到孩子们身边,把法治的种子播撒在他们的心中。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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