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三步走让法治阳光照进每个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李伟法治彰显文明,普法惠泽渝水。“什么是有组织犯罪?为什么要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这是新余学院吴平芳教授在渝水区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上宣讲《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一个片断,广受参训学员好评。同时,这也是新余市渝水区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有力举措。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今年以来,新余市渝水区始终将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抓手,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打造特色普法品牌,让《反有组织犯罪法》真正飞进寻常百姓家。示范引领“带头学”如果说“法治渝水”是一幅浓墨重彩的山水画卷,那么热情豪迈的渝水儿女早已将法治的元素研进墨里,描绘出与上善渝水相媲美的“法治美景”。“只有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激发内生法治动力,才能形成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新余市渝水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喻建军接受访谈时说道。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该区坚持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纳入全区年普法工作要点,深刻理解条款内容,做到入脑入心。出台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采取分层分级学习、集中与个人学习方式,开展全员学习培训,提升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针对性、时效性、趣味性,助推党员干部沐浴法治“阳光”。线上线下“融合学”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经验成果和智慧结晶,是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制度化、法治化的必然要求,是预防和惩治黑恶犯罪的‘法宝’和‘利剑’,抓好宣传贯彻意义重大。”渝水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郭小安深有感触说道。今年以来,该区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强化新媒体普法矩阵,构建“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网络有言”的全方位普法格局,利用区级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等资源,开辟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特色亮点、主要内容,及时报道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生动实践和特色成效,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同时,他们还利用LED屏、宣传橱窗、展板、宣传资料、公益广告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如今,在渝水依法治区的道路上,“法治”正逐渐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信仰和行为自觉,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营造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有效提升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主动性。普法六进“覆盖学”从机关到农村,再从校园到园区,生动的语言、真实的案例,将《反有组织犯罪法》送到群众身边,把法治理念播种到百姓心间……这是该区组建宣传团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校园、进园区“六进”宣讲活动的缩影,深受群众好评。法兴则天下兴,法治则天下治。该区推行“订单式”普法,推行普法“一对一”服务,由一个部门针对一类群体“小灶普法”,使宣传教育由“广撒网”变为“精聚焦”。区司法局采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多种法治文化活动。区文广旅局在网吧、酒店、KTV等重点场所发放宣传册、宣传海报,营造市场良好的法治环境;罗坊镇和水北镇利用“赶集日”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向群众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和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资料,提高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据悉,他们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材料3.6余份,解答现场咨询余次,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5场,悬挂横幅余条,开展普法小课堂60余次,用实际行动拉进群众与法律之间的距离。法治因子无孔不入,用法护法成为百姓共同追求。下一步,新余市渝水区将以更高的思想境界和强烈的责任感,深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为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审签:郑少忠欢迎投稿,投稿请发rmrb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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