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降低企业人才职称申报门槛
近期,江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十二条意见,通过发挥充分发挥职称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激发企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江西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意见》提出
1
降低企业人才职称申报门槛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降低至大专学历,本科毕业10年或大专毕业13年企业人才可直报中级职称,打破初级职称“台阶”限制。
2
完善评审机制
工程、会计、经济等系列评委会企业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对企业参评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列通过率。
特色产业聚集区试行特色产业职称评审,为服务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在鹰潭市试行铜加工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在新余市试行锂电行业高级职称评审、在赣州市试行稀土行业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直接评定高级经济师职称机制,打破学历、台阶、专业测试、论文、奖项、课题等限制。
3
建立企业职称工作激励机制
鼓励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与职务晋升、绩效、薪酬待遇等挂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取得高级职称的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意见》强调
1
按属地原则申报职称
要畅通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打破人事档案、户籍等限制,按属地原则申报职称。
2
不断完善职称评审标准
坚持职称评审为用人服务、评审标准贴近用人需求,将企业工作实际业绩纳入评审范围,要主动邀请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参与制定评审标准。
3
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
围绕江西省重大战略任务和产业发展方向,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动态设置工程系列相关专业。
4
鼓励企业自主评审
向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强、管理规范的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建立职业资格制度与职称制度有效衔接机制,扩大对应关系范围,减少重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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