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生新余两男子奸淫少女,不怕遭天谴吗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拐卖妇女案,两被告人敖某、谢某犯拐卖妇女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文字与配图无关)

经审理查明,年8月初的一天,男子敖某、谢某在新余市渝水区某大街上发现被害人胡某弱智,便将胡某拐骗至二人所住出租房内,欲将其拐卖。期间,二被告人先后对胡某进行奸淫,并多次联系介绍他人来看胡某而没有成功,后于同年8月22日将胡某卖给林某,并得款元。案发后,敖某被警方抓获,谢某被父亲扭送至公安机关归案。

来源:新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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