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不交给警察蜀黍起歪心结果惹
近日,新余市民钟某用捡来的一张身份证到宾馆登记住宿,岂料身份证原主竟是个网上逃犯,结果惹祸上身,追悔莫及。2月3日,钟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北湖路派出所依法查处并处以罚款元。
2月1日22时许,该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名男性网上逃犯在平安路某宾馆办理了住宿登记,但民警到现场却发现办理该住宿登记的是一名女性。经民警调查得知,女子钟某是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住宿的。原来,年11月的一天,钟某在新余学院东门附近捡到一张身份证,之后便一直随身携带。2月1日晚,钟某与亲属到平安路某宾馆住宿,因同行人员均未携带身份证,钟某便用捡来的身份证登记住宿。没想到刚进宾馆房间,民警就找上了门。
目前,钟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依法处以罚款元,该宾馆及宾馆服务员因未按规定核对、登记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分别被处以罚款元和元。
警方提示:为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戒机制。同时规定,对冒用他人身份证宾馆住宿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拘留、罚款等处罚。
值班编辑:朱文文
照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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