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7日最新遴选公告六则新

一、年江西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0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人事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员

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七级及以下职级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详见《附件》)。

二、招考范围、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招考范围:

按照身份对等、级别对应方式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选调,报考人员须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需为全日制学历,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

3.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年6月3日);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年6月30日);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4.县(区)机关事业单位转任至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未满2年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6.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7.年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换届人选(含差额人选);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于年7月19日前到选调单位报名,上交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每名报考人员按照个人身份和招考条件选择岗位(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若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7月21日前完成调剂报名)。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但选调单位可根据岗位特点,在笔试后加考其它科目。

面试成绩与笔试(含加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年7月24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组织、人事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二)加试科目。

增加考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每门增加科目考试成绩统一为分。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加试科目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入闱面试人员,按照余人设字[]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面试。

1.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加追问、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任一形式进行,总分为分。

2.面试比例一般设为1:3,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四、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

五、体检

1.考察工作结束后,组织拟选调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确定人选。选调单位综合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六、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任职手续。如用人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3.如因资格审查不严或程序不到位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录用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取消该选调人员的调动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报考单位安置;涉及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七、其它

1.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诚信黑名单,近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类公开招考和选调考试。

2.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选调职位及考试成绩将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4名左右。

  (二)选调对象与条件

  (1)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湖南省在长省直机关单位中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

  选调对象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2)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7.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规取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省委统战部干部处进行现场报名。

  1.《省委统战部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公开发表的论文、主笔撰写的经验材料或代表性文稿。

  (2)资格审查。省委统战部将严格按照要求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满分为分。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5。

  (4)面谈。根据笔试结果,省委统战部选取一定比例的人选,采取一定形式进行面谈。

  (5)考察。面谈后提出考察对象,省委统战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全面深入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

  (7)考核。综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干部名单,随后对选调干部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将考核情况报省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确定考核合格干部名单。

  (8)调动。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干部调动要求及程序,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工作单位。

  (四)报名及考试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年7月5日至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不受理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省委统战部干部处(长沙市迎宾路号省委统战部办公楼房)。

  联系-、(传真)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年7月4日

四、资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33人公告(第二批)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备职位(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年龄计算截止到年6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关于工作经历条件规定:

  ①单位代码为、、、、的,要求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

  ②单位代码为、、、的,要求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并进行了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登记;

  ③单位代码为,,的,要求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6月30日前正式入编)。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不符合流动调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官方报名网站为: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为: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网上缴费时间均为年7月5日9:00至7月13日17:00。

  3.上传照片及资料。报考人员必须上传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照片格式为jpg)。

  4.缴费。选调(聘)考试考务费每人90元。

  5.每个选调(聘)职位(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聘)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录机关认定。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笔试前2天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年7月17日。选调(聘)职位类别分为文秘综合类、财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和殡葬管理类五大类别,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按类别分别考试不同内容,文秘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文秘知识和写作80分;财会类:公共基础知识20分、财会专业知识80分;法律类:公共基础知识20分、法律专业知识80分;计算机类:公共基础知识20分、计算机专业知识80分;殡葬管理类:公共基础知识20分、殡葬管理相关专业知识80分。

  2.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资兴市人社局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选调(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资格负责审查确定。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①资格审查对象。按拟选调(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

②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填写完整的《资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资兴以外选调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在登记表上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盖章)。

  ③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拟选调(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④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三)体检、择岗与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若综合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文秘综合类以文秘知识和写作成绩为准、财会类以财会专业成绩为准、法律类以法律专业成绩为准、计算机类以计算机专业成绩为准、殡葬管理类以殡葬管理相关专业成绩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择岗。体检合格后,多单位统一选调(聘)岗位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考生选择具体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择岗后,由市人社局与选调(聘)单位联合进行考察。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对拟选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所有职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其它事项

  1.选调(聘)政策咨询及考务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此次网上报名不收集考生的通讯信息,考试过程中均不电话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应每天登录官方查询相关公告信息,唯一指定官方信息查阅网站: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网址:   原标题:年资兴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资兴市选拔和调配工作领导小组

  年7月2日

五、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3人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机制,拓宽选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经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遴选职位: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人员。

  2.遴选人数:3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本次遴选面向市直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品行端正、文字功底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院校法律专业毕业。

  3.年龄40周岁以下(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5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期内除外)。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及以上。

  6.身心健康,无残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对遴选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参考的情形。

  三、遴选方法与步骤

  遴选采取公开考试、上岗试用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上饶党建网(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2.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遴选总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报名人数少于4人则取消本次遴选。

  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负责将初审结果通知参考人员,并对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遴选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字综合能力,满分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3天内通知本人。

  (三)面试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按职位录用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闱)。

  面试主要测查参加考试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等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四)上岗试用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录用数确定上岗试用人员。试用时间为2个月,具体时间在上饶党建网(   (五)确定考察对象和体检

  根据跟班试用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试用期间的实际表现,按拟录用数1:1的比例,综合确定考察对象并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执行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如经研究无合适调入人选,职位可空缺。

  (六)录用调入

  根据考察和体检的情况,结合有关岗位需求,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在上饶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影响录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入等手续。

  报名人员报考岗位须承诺服从组织岗位安排。

  原来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的,调入担任同职级职务;原来担任科员的,调入仍然担任科员。

  四、政策咨询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本公告的解释。

  咨询。地点: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张宪威。

  原标题: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上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年7月1日

六、瓯海区选调公务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5家单位公开选调7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年6月30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具有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历以及职业资格条件等;

  3、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性别以及选调范围;

  4、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二、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

  1、选调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2、招考专业的审查按《年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三、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年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

  登陆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报考取消选调计划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打印准考证时间:年7月19日9时—7月23日24时。

(三)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年7月23日

  上午9:00——11: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基本素质测验》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基本素质测验》×50%。

  (四)面试

  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遇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面试设合格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基本素质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门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

  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参照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本人放弃选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选调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选调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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