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来了新余正在严打这些行为he

北京治疗白癜风哪里便宜 http://m.39.net/pf/a_4591460.html

为深入推进禁燃禁放工作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组织警力加大巡查力度

严厉打击辖区内违规售卖

燃放和非法运输

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2月12日(大年初一)以来

已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8起

行政处罚8人收缴烟花33箱

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01

抱石路派出所

2月14日,抱石路派出所民警在禁燃禁放巡查工作中发现,老东街某批发部、老东街某超市、纬四路某小区超市存在售卖烟花爆竹情形。民警依法将店老板胡某、孔某、廖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胡某等3人对其到某公司购买烟花爆竹到店里售卖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胡某、孔某、廖某已被渝水公安依法行政拘留5日。

02

北湖路派出所

2月14日,北湖路派出所民警在禁燃禁放巡查工作中先后发现唐某、余某等4人分别在二十五公司、名仕公馆小区、月亮湾小区、西湖公园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依法将唐某等4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4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等4人已被渝水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03

中山路派出所

2月14日,中山路派出所巡查至湿地公园时,发现三名少年正准备燃放小型烟花。经询问三人在乡下做客时购买了一些烟花,燃放后留下一部分准备带到湿地公园来燃放。民警现场将烟花收缴,对三名少年批评教育后让其回家。

04

天工路派出所

2月14日,天工路派出所民警在竹山南路现场抓获一名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嫌疑人罗某,并将罗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罗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罗某已被渝水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2月13日下午,姚圩派出所值班室接到电话报警称,在姚圩镇河埠村委路口附近发现一辆面包车上装有大量烟花爆竹。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河埠村委路口当场查获一辆满载烟花的面包车,民警依法将车上男子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李某伟(男,樟树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和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的情况下,驾驶自家的面包车帮朋友从樟树市黄土岗镇选购一批烟花,将面包车塞满烟花准备运到姚圩镇,在途经河埠村委时被当场查获。经核查面包车上共装有大型烟花33箱。

目前,违法嫌疑人李某伟因涉嫌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运输烟花被渝水公安依法处以行政处罚,33箱烟花被依法收缴。

新余人,

重要提醒!!!

年春节期间

我市仍实行禁燃禁放区

全范围全时段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域

举报有奖

为严格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燃”)规定,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管理,新余市制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办法,举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元一次性奖励。

举报包括下列行为:

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活动的;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在禁燃区非法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储存烟花爆竹的。举报内容包括被举报人的名称、地址、主要违法违规事实等。举报人应提供单位名称或个人真实姓名,以及有效联系方式。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受理举报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处结果和奖励信息。举报人接到查处结果和领奖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受理举报部门办理领取奖金事宜,过期视为举报人自愿放弃奖励。同一违反禁燃规定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分配;举报人同时举报多项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累计奖励。

按照举报案件应处罚款金额的10%,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元,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具有禁燃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举报的,给予表扬,不给予奖金。举报奖励资金由市受理举报部门先期垫付,定期与市禁燃办结算。

公安机关和城管部门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举报。公安机关举报,受理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邮寄烟花爆竹举报。城管部门举报,受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

来源:渝水公安

编辑:卢彦

小编推荐

新余人,事关禁燃!违者重罚!久违了,春节档!致全市人民交通安全的一封信围屋邂逅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xinyushizx.com/xystc/783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