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2016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

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拟面向县内外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共选调13人。

注:县委办选调的3个全额拨款事业岗位,单位名称为县政策咨询中心,其中1个专业不限的选调在县委办工作,2个专业限制的选调在县政府办下属的县金融办工作。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序列面向县内外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符合赣组发〔〕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可报考公务员岗位,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报考。

2.事业单位序列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在县内工作的报考人员不限户籍,在县外工作的报考人员

要求本人或父(母)或配偶属于新余辖区内户籍。

3.县委组织部选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5.35周岁以下(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6.具有3年(含试用期)及以上相应身份工作经历,并已转正定级(计算时间截止到年6月13日)。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县教育、卫计系统学校和医疗机构中从事教学、医务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需要进行任职回避的。

6.按照上级关于乡镇换届有关规定,在年乡镇换届中,现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换届候选人(含差额候选人)不得报考。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个考生必须按照自己的相应身份类别选择岗位,只限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室)。联系-,-,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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