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男子店前小便,回族老板上前阻止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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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回族居民马某的法律援助申请。
据了解,该申请人马某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临夏县。
今年2月,马某在新欣北大道加油站附近注册经营一兰州拉面馆。2月16日晚,两男一女在该兰州拉面馆隔壁的烧烤店内吃夜宵,酒后有一人欲在兰州拉面馆前小便,马某上前制止,双方由此发生争执,对方三人对拉面馆老板夫妇进行殴打,致使马某头部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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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医院住院治疗12天,花去医药费近万元,所有费用均由马某自己垫付。
马某与违法行为人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为了追索医药费等费用,马某向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
马某为农村低保对象,又是残疾人。
了解情况后,市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对其申请立即进行受理,并指派专业律师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来源--新余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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