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见习工作人员通知
根据余就局〔〕8号文件有关规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根据中心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及、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见习生,从事办公文秘、写作教学、校外教育活动策划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江西省高校结毕业生职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高校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江西省常住户口
2、热爱儿童校外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4、符合见习条件的年应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时间
文秘及活动策划岗位:见习期为一年,见习待遇不低于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四、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按《江西省高校结毕业生职业见习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在试用期、正式聘用期内分别享受见习人员待遇(元/月+元/月餐补)。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年7月6日--7月26日
考试及面试时间:年7月29日上午9点
报名方式:发电子邮件(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院校+专业+学历)或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附有个人照片、报名表(必须填写中心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如与本人情况不相符,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根据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报名表及资料提交: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提交中心二楼人秘科李老师或一楼教学科值班人员。
3、统一考试。考试分为面试、专业测试。经初步审核合格者,按中心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根据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职位人选。
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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