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
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27日在南昌闭会。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周萌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虹,副主任马志武、龚建华、郑为文、冯桃莲,秘书长韩军出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江西省电信条例》《江西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揽子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余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决定》《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年省级决算的决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和人事任免名单。
周萌在闭会讲话中指出,本次会议专门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视察江西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委员长到江西视察,充分体现了对江西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地方人大的高度重视,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好职责作出了示范和表率。通过学习委员长的讲话,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信心,进一步明确了做好人大工作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表示,要更加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依法履职能力,坚决做到“三个紧紧扣在”,把委员长在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今后人大的各项工作中,为打好“三大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
周萌指出,修订后的电信条例从实际出发,既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变化新要求,又顺应承接了上位法,对进一步规范我省电信市场秩序,维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电信网络和信息安全,促进我省电信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的出台,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气候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保护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这次一揽子修改了21件地方性法规,连同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19件,今年共修改、废止了40件法规,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依法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地适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必将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周萌指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年省级决算和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年省级决算。大家认为,今年以来,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转型升级稳步向好,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获得更多实惠,继续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发挥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着力保障重点支出,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针对审议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后由财经委和预算工委及时整理归纳审议意见,依法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省政府要在年底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周萌指出,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我省脱贫攻坚推进情况和省法院关于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两个专项工作报告。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了省政府、省法院在推进脱贫攻坚和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大家认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位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严把“三个精准”,聚焦工作扎实有力,合力攻坚氛围浓厚,分类施策成果显著。省法院紧紧围绕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树立新时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资源环境审判工作,较好维护了环境工作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议中,大家建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于后续脱贫难度较大的工作要提振信心、压实责任,充分激发和调动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强化资金保障,不断夯实产业脱贫致富的根基。建议省法院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制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支撑体系建设,大力营造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良好氛围。会后,有关委员会要抓紧整理大家的审议意见,转请省政府、省法院研究处理。
周萌强调,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中,大家普遍认为,两个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这两部法律法规所做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就贯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务实有效的意见建议。会后,有关委员会要抓紧整理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起,及时转请省政府研究处理。这次常委会上作出了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定,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动员各方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具体举措,顺应大势、切合民意,为加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了人大力量。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把法律责任落到实处。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吴晓军,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设区的市、省直管县(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图、文:侯洁如、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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