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新余2分钟知晓新余事
天气预报
聚焦新余
1、5月新余城区水质情况表出炉5月新余城区水质情况表出炉,
大家喝的都是放心水!
报告日期:年5月8日
来源:新余市水务局
2、新余:两货车追尾,场面看到都害怕5月16日12时32分,龙池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调度称:珠珊往新干方向发生车祸一人被困。接到报警后,龙池墅中队立即出动2辆消防车、14名消防官兵紧急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发现追尾车辆外观严重变形,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中队指挥员果断安排第一小组实施警戒及疏散人群,以利于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第二小组战斗员立即使用液压扩张器对车体进行扩张,由于车体变形,被困人员小腿被变形的驾驶室卡住,救援人员使用多种救援工具,多次处理车体,经过长达十多分钟左右紧张的救援,被困人员被成功救出,将被困人员移交后,中队官兵整理好器材安全返回。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温馨提示:
1.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要保持安全的跟车距离,避免发生追尾事故。
2.长时间驾驶机动车易疲劳,困乏,应当选择一个安全的停车点下车休息至少20分钟,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3.夏季高温,驾驶机动车出行前应当检查机动车的整体性能,避免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
来源:新余消防
3、新余:又一家企业违法排污被查处!为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一家违法排污企业将厂址选在管理薄弱的新余、吉安两地市山区交界处,结果刚投产不久,就被两地执法部门联合查处了。
(网络配图)
近日,渝水区环保局接公安部门通知:据群众举报,良山镇黄虎山上与峡江县交界处有一违法排污企业,生产原料为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
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后发现,该违法排污企业没有取得任何环保许可,属于违法生产,利用废铅蓄电池冶炼铅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渝水区环保局联合良山镇人民政府连夜将生产原料和产品转移查扣并固定证据。
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询问调查时发现,该企业属地可能为吉安市峡江县管辖。了解这一情况后,渝水区环保局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通过省、市、区三级联动到现场调查核实,将案件资料移交给峡江县环保和公安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一些投机者将废铅蓄电池等电子垃圾冶炼厂建在市与市交界处等管理相对薄弱的地方,或者像该厂一样将厂建在峡江,却使用渝水区的电,以躲避执法部门的监管。
对于这种情况,执法部门会遇见一起严查一起。
来源:新余新闻网
4、新余男子损毁他人瓜苗被判刑因不满外迁户在本村承包土地种植瓜果,钟某扛锄头来到被害人钟某牙的瓜苗育苗地将数千株瓜苗捣毁,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害人财物损失合计人民币元。
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钟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网络配图)
经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被害人钟某牙随家人一起迁至分宜县某村小组,并承包了该村小组的土地耕种,后村小组想将土地收回,但钟某牙拒绝,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年年初,被害人钟某牙在其承包的部分土地上培植西瓜、甜瓜种苗,并开垦土地准备种植西瓜、甜瓜,这引起了包括被告人在内的部分村民的不满。
年4月4日,被告人来到被害人钟某牙的瓜苗育苗地,用从家里带来的一把锄头,将被害人钟某牙培植的西瓜、甜瓜种苗挖出,造成数千株瓜苗损毁。经分宜县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被害人钟某牙的财物损失合计人民币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经法院调解,被告人自愿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量刑情节,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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