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这个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
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中文类(详见《岗位表》);
4.计算机录入达到速度80字符/分钟、准确率90%以上;
5.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WPS、Office办公软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9月30日至年9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两年以上(截止报名时)检察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助理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酌情放宽至35周岁(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现在本院从事速记员岗位工作的人员,报考时可不受专业限制,年龄可适当放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9.符合应聘职位要求和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性别
1
书记员岗(一)
15
法律类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2
书记员岗(二)
4
中文类
大学本科及以上
不限
合计
19人
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专业参照《江西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设置。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二、招考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江西新余人才网官方网站(网址:迪赛胸腺肽肠溶片价格白癜风会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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