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新余市渝水区消协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
喜报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表彰-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中消协字[]第47号)文件,新余市渝水区消费者协会被授予“-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新余市消费者协会吴晓庆同志荣获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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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余市各级消费者协会围绕中消协年主题,全面履行《消法》赋予职能,进一步创新维权机制,在消费教育引导、商品服务监督、投诉纠纷处理、基层维权网络建设、自身效能建设等方面主动作为,各项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系统维权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为保障本地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编辑:钱国兵
内容来源:新余市消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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